俄罗斯边区森林再生产利用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5页(222字)
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林业法》第97条规定,森林的利用者必须:(1)按照森林地段租赁合同、森林采伐证或者确定的条件,在被皆伐树木的残址上实施森林的恢复性措施。按照森林地段租赁合同、森林采伐证或者凭确定的条件立法,实施非森林植物资源再生方面的森林经济和农业、土地技术措施。(2)森林的利用者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操作方法,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国家的生态技术鉴定和质量以保障森林得到理想的保护和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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