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边区森林管理规划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15页(324字)
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林业法》第98条规定,为了提高森林生产率,地方林业管理机关和其他从事林业管理的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森林建设规划:(1)实施对森林的管护,进行育种、森林的良种繁育和有价值树种的品种试验,提高土壤肥力,防止水和风对土壤的侵蚀,沼泽化、盐碱化和使土地结构发生恶化的其他过程出现,以及从事使森林良种结构改善和使资源综合效益增强方面的工作。(2)按照本法规之规定实施间隔采伐。(3)采取森林再生的有效的措施和方法。(4)建设林业经济发展和防火的交通道路。对森林的利用者在森林再生产方式的选择,播种和栽种的材料、苗木上予以帮助并支付报酬,按照法定程序为他们制定使森林恢复和更新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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