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林业机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27页(255字)

尼加拉瓜政府1979年以前,森林资源由国家发展设计院、农业畜牧部、农业设计院、自然资源管理局等部门管理。1979年8月24日政府发布法令,决定成立尼加拉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设计院,下设林业总局,掌管森林研究、林业经营管理和森林保护。总局下设4个林业管理局,分地区管理林业和森林工业生产。1980年政府法令宣布成立人民林业公司,直属于国家环保设计院。根据规定,公司的任务是加强护林,增加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修建运材道路,采运木材,加工木材和销售林产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