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立公园安全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672页(197字)
加拿大安大略省《省立公园法》第4.32条规定:(1)为了以下目的,公园主任可以通过树牌或其他适宜方式通知公众开放或关闭省立公园,或公园的一部分:防止公园设施过度拥挤;处理火灾、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公共安全;自然资源部或经自然资源部授权进行的维修、建造或其他工程项目;保护环境。(2)在火灾、洪水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公园主任可以命令撤离省立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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