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狩猎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717页(234字)

几内亚1990年《狩猎法》规定了指定的森林管理员及动物管理员的责任。他们有权拘捕个人以断定他们的身份,检查运输方式中是否藏有猎物。此外还要检查执行任务的所有地区。负责林业及狩猎的最高地方官的官员有权起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摩托车、船、木舟或飞机袭击动物;用灯,提灯或任何发光的物质狩猎;使用火、药、有毒的引诱物、爆炸物、陷阱、沟等狩猎;使用火力强的武器,用于诱捕鸟兽的动物,没有许可或在狩猎期关闭时进行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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