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1989年兽药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912页(212字)

几内亚1989年12月12日颁布《兽医药剂法令》。该法规定了兽医药剂、混合药剂、组合兽医药剂、兽医用专卖药和临时制剂的定义。规定:兽医药剂(无论是进口还是国内生产的)应该得到预先销售批准,而且兽医药剂的批发准备、出售和分配应该由几内亚公共机构和药剂师专门执行或由有合法地位能够得到在兽医协会登记注册的几内亚兽医全职服务的公司来专门执行。正文也列示了被授权零售医药剂的个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