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玳瑁渔业捕捞特许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17页(199字)

菲律宾《渔业条例》第8条第55款特别许可证中规定,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部长可授予任何具有良好声誉的人员特别许可证,授权该许可证持有者为科学、教育、个人或繁殖目的捕捞玳瑁。许可证有效期从颁发之日起为一年,不得转让,并遵守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部长提出的其他限制条件。特别许可证持有者不是为科学、教育、个人或繁殖目的而捕捞玳瑁的将足以构成取消特别许可证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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