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业土地税收标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09页(253字)

俄罗斯联邦1991年《土地税收法》第6条规定:(1)农村居民点或者园林交界地带、个别集体园林、城郊和牧场以及私人用地,在法律上属于农业合作社的土地,其税收标准是每平方米1卢布。(2)牧场用地税收可以参照农业用地税率确定。(3)地方人民代表委员会有权根据法律条文确认地志优劣条件,提高土地税率,但是不能超过原税率的2倍。(4)住宅和农业用地税收从属于地方税,其征收办法仍然根据苏联最高委员会1981年1月26日颁布的指令来进行。而农业税从即日起纳入到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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