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海洋渔业区域权益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49页(450字)
原苏联曾于1921年5月24日决定领水为12海里。为了保护本国沿岸近海的渔业资源,于1976年12月10日颁布《关于保护苏联沿岸海域生物资源和调整渔捞的临时措施的法令》,宣布建立200海里临时渔区,其起算线为原来领海的起算线,行使调查、保护和开发鱼类资源及其他生物资源的主权。联合国200海里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12月开始正式生效后,苏联于1984年2月28日通过《苏联经济区域法令》,同时废除1976年关于建立200海里临里渔区的法令。《苏联经济区域法令》规定:在苏联领水(领海)界外,也就是毗连领水(领海)界线的海区,包括苏联所属岛屿周围的海区建立200海里经济区,其外缘海界位于距苏联领水(领海)的起算线200海里处;苏联在上述规定的经济区内行使勘探、开发和保护海底、海底矿藏、海洋生物及非生物自然资源的主权。还规定:所有外国都享有在苏联经济区域内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上述规定是原苏联治理其200海里经济区的基本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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