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领海渔区权益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55页(237字)

纳米比亚1990年颁布《纳米比亚领海及单独经济区法规》。该法规是独立的纳米比亚第一批最高法律之一,法规的第2部分纳米比亚决定将其领海从低海线开始延伸12海里。法规的第四部分规定了单独经济区并对以下内容作了规定:在领海以外但又在2000海里以内的海域构成纳米比亚的单独经济区;纳米比亚将实施与海水资源的利用、探索、保护及管理有关的法律;纳米比亚有权阻止违反政府的法律或任何与海关、移民、健康或海水资源相关的法律相违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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