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渔业经营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09页(228字)

塞拉利昂1988年《渔业经营和发展法规》规定:董事会制定渔业经营和发展计划,这些计划包含许多不利用的信息。目的是区分渔业资源并且估计每年平均潜在产量;评估现在可利用的生物、社会和经济因素;决定渔业活动应该提高、下降或保持原有水平;确定每个渔场允许捕捞量;确定渔业资源的数量并使之能为外国渔船利用;详细规定避免过分利用的经营措施。主管部长有特殊权利保护和促进工艺和半工业渔业,对渔业的有关事项咨询外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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