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渔业管理机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83页(252字)
保加利亚1982年颁布《渔业法》规定:(1)全国农工联盟负责组织和领导供国营养鱼企业、科学生产综合体和农工综合体使用的水域和水体中的工业捕鱼、养鱼与一般捕鱼。(2)林业部负责经管体育捕鱼水域,指导这些水域中的养鱼工作,并同渔猎协会一起制定捕鱼规则。(3)保加利亚渔猎协会负责组织、领导协会内的渔场和供其使用的水体中鱼的养殖和捕捞工作,并参加体育捕鱼水域的经营。(4)在全国农工联盟下设渔业部门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渔业生产物资,为新建、扩建渔场提供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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