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000年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98页(346字)

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案。渔业法共6章。其中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第5条规定: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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