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169页(655字)

国际间研究宪法学的一个民间学术组织。国际宪法学协会是1981年9月28日根据拉丁美洲宪法学协会的倡议,由22个国家组成的国际宪法学协会发起委员会在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决定成立的,该发起委员会除了通过《关于成立国际宪法学协会的决定》外,还通过了《国际宪法学协会章程》(Chart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stitutional Law),选举了协会的领导机构。章程规定“本协会作为一个自治、科学和专业性的组织在其章程的各项条款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内进行活动”,主要目标是“促进宪法学研究的发展”,“与宪法学研究者及各国或地区性宪法学协会保持联系,以促进彼此的互相了解与进行观点和学术上的交流。”“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目标和世界人权宣言而进行合作和工作”。章程还规定组织宪法学和一般立宪制度方面的科学会议以及地区性的座谈会和讨论会,出版科学会议的刊物和宪法学领域内的学术性着作。协会会员包括团体和个人会员,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理事会。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于1986年8月向国际宪法学协会提出入会申请,为团体会员。中国法学会及其宪法学研究会都有代表当选为国际宪法学协会的理事和执行委员。1983年8月29日至9月2日国际宪法学协会在贝尔格莱德举行第一届世界大会,有48个国家的160名宪法学者出席大会,中国法学会亦派代表参加,这次大会讨论五个专题,即现代宪法的概念、制宪权问题、宪法的解释、宪法的适用、宪法的合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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