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宪法学行政法学》第523页(236字)

简称香港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其中有中国人、非中国籍人和无国籍的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的区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居留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照该法有关规定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则不享有此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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