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与保险费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商业出版社《最新单位消防工作实务全书第四卷》第1889页(536字)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得经济保障而缴纳给保险人的费用。它是投保人应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因素之一。保险费通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纯保险费,另一部分为附加保险费。保险人所收取的保险费,应当足够履行对投保人所负担的赔付和业务开支的需要。

在纯保险费中加入附加保险费,称为总保险费。保险费率是每一单位保额的费用,可以视为保险价格,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所收取保费的标准。保险费率与商品价格一样,不仅是购买人必须支付的价格,而且受供求法则所支配,在保险竞争的情况下,价格越高,投保人越少,价格越低,投保人越多。

保险费率的计算具有超前性。保险公司只能根据过去的有关损失资料及统计特性计算现在的保险费率,由于过去已发生的损失与将来要发生的损失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保险费率是一个近似值。

由于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损失,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补偿远远大于其所付的保险费;若未发生损失,则被保险人只付出保险费而无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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