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烘炉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轻工业出版社《甜菜制糖工业手册下册》第316页(1181字)

炉墙或炉旋砌好后,如果不经过正确的烘炉,会把炉墙烧得凸出来或产生裂纹及其他严重变形和损伤等现象。

(1)在链条炉排上先烧木柴,后烧块煤或其他燃料,开始时不得用烈火烘烤。

(2)开始时利用自然通风,炉膛负压保持2~3公厘水柱,以后应加强燃烧,提高炉膛负压,以烘干锅炉后部的炉墙,必要时起动引风机。

(3)烘炉时间应根据锅炉型式、炉墙结构、炉墙温度等因素决定。燃烧强度根据过热器后烟温进行控制,烘炉所需时间及温度按表11-7规定。

表11-7 烘炉时间及温度

(4)为了监视炉墙温度变化的情况,应在过热器前两侧炉墙的外表面上装设温度计测量耐火砖表面的温度;重型锅炉亦应在锅炉前墙中部加装温度计。

(5)烘炉前后,应在下述各处耐火砖及红砖的丁字缝交叉处取灰浆样重约50克进行水份的分析:

①喷燃器中心线上方1~1.5米处。

②过热器两侧的中部。

③省煤器后墙中部。

④链条炉燃烧室侧墙中部炉排上方1.5~2米处。

(6)当炉墙耐火砖灰浆湿分达到7%左右,红砖灰浆达到7~10%时可进行煮炉。烘炉完成时,炉墙灰浆湿分须在2.5%以下,否则应延长烘炉时间。

(7)烘炉不可能采用取灰浆样法时,当过热器前耐火砖的温度达到100℃,再继续在该温度上烘炉24小时后,也可进行煮炉。

(8)烘炉时温度应缓慢升高,火陷需分布均匀,链条炉火焰不得经常集中在前后炉旋处。

(9)烘炉时锅炉水位应保持正常,对锅炉汽包及各联箱的膨胀应加以监视。

(10)链条炉烘炉期间应定期转动炉排,当利用木柴烘炉时,严禁木柴上有钉子及其他金属杂物存在,以防止炉排损坏。

(11)重型炉墙烘炉时,应在锅炉上部耐火砖与红砖的间隙处开设临时湿气排出孔。

(12)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炉墙情况,不得有裂纹或凹凸等缺陷,如发现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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