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599页(1017字)

具有现代意义的公司是在西欧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制度逐步确立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17世纪上半叶,英国首次确认了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的观点。1870年《法国商法典》开始有了公司的规定。1855年,英国认可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到了1875年,美国大多数州都为公司的发展制订了立法。16和17世纪许多公司的建立都是为了殖民扩张的需要,公司是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工具。一般都是由政府特许建立,具有在国外某些地区的贸易垄断权。在这类公司中,影响最大的要数1600年建立的东印度公司,英国通过这个公司对印度和中国进行垄断贸易和殖民掠夺。后来公司组织形式逐步转向以股份集资经营为主,其形式主要有合组公司、合股公司,它们也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自从英国詹姆士一世统治期间首次确认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的观点后,公司股本趋向长期投资,股息定期发放。近代公司逐步过渡为现代公司,并在运输业、交通运输业等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19世纪最后30年,科学技术有了很大发展并运用于生产,促进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到19世纪末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垄断组织遍布各个主要工业部门,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在现代西方产业中占了绝对的统治地位。各国都制立了单行的公司法规,保护公司的法律地位,保障公司的权力和义务的实现。这一时期,公司间竞争日益加剧,公司大量倒闭,公司间兼并频繁,出现了跨国公司,公司控制着资本主义的经济命脉,影响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生活。

有限责任公司的产生、发展源于公司的产生与发展。在早期的公司中,德国的家族营业团体(公司)已经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雏形。1855年,英国认可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则被认为是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它的确立使有限责任公司得以迅速发展。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提到“以共同资本进行贸易、各股员对于贸易上的一般利润或损失,按其股份比例分摊。这种公司,称为合股公司。”这里所说的合股公司具有共同出资、资本不等、按资分配等几个特征,也可以认为是有限责任公司。1892年德国制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从而正式以法律形式规范了有限责任公司。其后各国争相仿效。例如,日本于1938年公布有限会社法,承认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有限责任公司已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了,在一国经济中占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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