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641页(827字)
股份制是指两个以上的资金的所有者,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组织起来,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生产经营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里所说的生产经营要素,既可以是资金、设备、人力、房产,也可以是技术、商标、信誉等。
股份制企业是区别于独资企业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广义的股份制企业包括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狭义的股份制企业则单指股份公司。
股份制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有人认为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古罗马、古希腊。由于当时有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就出现了与股份公司类似的组织形式。但普遍的看法是,资本主义国家在进行了掠夺性的海外贸易、积累原始资本时,产生了股份制经济。
15世纪末开始,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进行了竞争激烈的海外掠夺。世界贸易规模急剧扩大,新航线已延伸到东半球。海外贸易远非少数人所能经营。1600年,英国组织了东印度贸易公司,1602年荷兰也组织了东印度贸易公司。这一时期相继建立的海外贸易公司,已具备了现代股份公司的主要特征。
从17世纪末开始,股份公司在金融、交通运输及一些公用事业中得到了发展。早期,许多企业是资本家个人或少数几人合资经营的。但迫切的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使股份制显示出了它的优越性。股份公司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又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西方,人们甚至把股份制与蒸汽机合称为两大基础发明。
到了20世纪初,仅制造业的股份公司就控制了美国财富的八分之一。二战后,新出现的中产阶级手中的多余资金为股份公司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使股份公司逐渐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