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集团资金的配置与投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693页(899字)

股份制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总是有限的。怎样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这就要求集团总部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集团内部合理配置资金,并根据集团长远发展规划和集团外部的经济环境,合理选择集团外部资金投放的方向及投放的规模。

在资金内部配置方面,如果某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整个集团的生产经营有着密切联系,也就是说该子公司的存在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集团的存在和发展,则集团向其投放的资金及所占股份应达到控股要求的比例,使该子公司生产经营完全置于母公司控制之下。对于那些与集团生产经营有一定联系的企业,集团可以持股或参股的形式,加强与其资金联合,利于整个集团经营业务的发展。股份制企业集团内部应建立内部银行或内部结算中心,有条件的集团还应建立财务公司,以便为集团内部各成员的资金融通创造良好条件,集团可以对效益好即资金利税率高于集团平均水平的成员公司,在资金使用上实行倾斜。具体而言,可以增加对该公司投资入股的数额,也可统一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再贷放给该企业。总之应充分发挥集的调节作用,引导集团内部,外部的资金,由效益较差的成员流向效益较好的成员公司,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利用效益。

集团可以用其能自主支配的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但应交税金、预算调节基金、专项拨款、应收帐款、银行借款及资本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不能作为投资的资金来源。资金投放前,应当进行投资项目的经济技术分析及评估。在资金投放规模及方向上,要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长远发展的要求。为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股份制企业集团应实行全方位经营,拓展业务范围,分散经营风险。在保住集团原有行业地位的前提下,将资金投向一些关联行业,使集团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也可把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使集团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以增强集团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集团还可以把资金投向国外,建立国外子公司,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使集团朝国际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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