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的无形资产的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836页(406字)

无形资产是指施工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施工企业的无形资产在计价入帐后,其价值应从企业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销,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应按下列原则加以确定:

(1)如果法律和合同或者施工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则取两者中较短的;

(2)如果法律上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但施工企业的合同或者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则取合同或者该企业的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

(3)如果法律和合同或施工企业申请书中都未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则按照不少于10年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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