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收支差额及其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下》第1976页(2785字)

邮电通信企业为用户提供有益效用,按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劳务收入,即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由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主营业收入又分为邮政业务收入和电信业务收入两大类,主要是指邮政储蓄、市内电话、长途电话、电报等业务取得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邮电通信企业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转计无形资产,代办工程,其他劳务作业,出售信封,电话号码簿,电报签发簿取得的收入。

1.营业收入(主营业收入)

主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1)函件汇兑收入,包括函件收入,国内特快专递收入、邮政快件收入、汇票收入、国际函件收入、国际特快专递收入、集邮收入和其他如信箱租金、附带载货收入等。

(2)包件收入,主要包括包裹收入,国际包裹收入,其他收入,如包裹逾期保管费等。

(3)机要通信收入,包括:机要邮件收入和其他机要业务收入。

(4)报刊发行收入,包括报纸收入,杂志收入和其他收入。

(5)储蓄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代办保险收入和其他储蓄收入。

(6)电报收入,包括国内电报收入、用户电报收入、传真业务收入、出租电路收入、出租设备及代维费收入,国际及港澳电报收入,其他不属于上述内容的电报收入。

(7)长途电话收入,包括国内长途电话收入、会议电话收入、广播电视传送业务收入、出租电路收入、出租设备及代维费收入、国际及港澳电话收入和其他长途电话收入。

(8)市内电话收入,包括月租费收入、专线收入、装移机收入、公用电话收入、无线寻呼收入、移动电话收入、出租设备及代维收入以及其他与市内电话有关收入。

邮电通信企业收取以上各种资费收入,采取现收、预收、定期结算三种方式。

现收就是企业在受理业务的同时即向用户收取资费收入。邮政收入(邮资总付除外)、电报和长途电话(记帐报话费除外),都采用这种收费方式。

预收是经过国家批准,邮电通信企业先向用户预收资费,定期结算的一种收费方式。如向用户预收邮资总付款和报话费等。

定期结算是指邮电通信企业先提供劳务,然后在规定的日期向用户结算,如市内电话月租费。

各邮电通信企业的营业部门,应在每个营业日终了之前如数将营业收入款项送交银行,收入款项除能用于退回用户预存款和营业收款外,一律不准坐支,不准截留挪用。营业终了,营业人员应如实填制营业报告单,向财会部门报帐。财会人员审核后,据以填制营业收入汇总表。月末根据营业收入汇总表登记有关帐户。

2.收支差额

邮电通信企业的财务成果指标是收支差额,这是由邮电通信业的特点决定的。因为企业的营业收入并非是其真正的劳务收入,业务收入和业务支出不完全相配合,具体地说企业的业务收入取决于出口计费业务量,业务支出却决定于出口、进口、转口交换量等,所以企业以收抵支,扣除税金后的差额,并不是企业真正的盈亏(邮政储蓄和市内电话除外),只能称之为收支差额。收支差额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增收节支的情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故也被视为利润。

邮电通信企业收支差额包括三方面内容:营业收支差额、投资收益、营业外净损益。收支差额的计算公式为:

收支差额(利润总额)=营业收支差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收支差额(营业利润)=邮电通信业务收支差额(主营业务利润)十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邮电通信业务收支差额(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税金及附加

3.收支差额(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体现着国家与企业、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也是国家对企业实行物质鼓励和加强经济责任的重要手段。利润分配必须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并按国家规定分配税后利润,其分配顺序为:

(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提取公益金;

(5)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向投资者分配剩余利润。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邮电通信企业,在提取公益金以后,则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优先股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提取和使用。

(3)支付普通股股利。

如果当年没有利润、不能分配股利,但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应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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