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的计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540页(1790字)

1.现金及各种存款的计价

现金及各种存款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其中,现金流动性最大可以随时用来购买所需物资、支付有关费用、偿还债券、或存入银行等;各种存款是指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可以用于往来结算、发放工资、补充库存现金等。现金及各种存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均按照实际发生额计价入帐。

2.应收及预款项的计价

应收款项是企业应该收取而尚未收到的各种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等。预付款项是企业购买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而预付给其他单位的款项。其计价方法应遵循以下两条原则:一是按实际发生额计价;二是按可实现净值调整。其中需进行调整的内容和方法如下:

(1)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由于银行要收取相应的贴现利息,使企业贴现票据实得款项低于票面值,其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对带息的商业汇票其贴现利息支出应冲减利息收入,其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2)在采取现金折扣和折让销售的方式下,应收帐款仍按全价计价,应收帐款与实际取得款项的差额,通过“销售折扣与折让”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3)对无法收回应收帐款的坏帐损失,列为管理费用。具体方法有两种:一是企业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未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实际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则增加坏帐准备金。二是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则冲减管理费用。

3.存货的计价

存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存货包括的具体项目较多,其计价方法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取得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种存货的取得均按实际成本计价。根据存货取得渠道的不同,其计价方法是:

①购入的存货。按照买价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各项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和挑选费用及交纳的税金等加以计价。

②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③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加工的材料或者半成品本身的价值,加上支付的委托加工费用以及为委托加工所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等费用进行计价。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⑤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即重置价值计价。

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及应纳的税金计价;如没有发票帐单的,则按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存货计价应特别注意的是,凡购入存货的买价应包括销售单位所交纳的增值税,不能把应扣税金从存货成本中扣除。

(2)领用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总是处于不断流入和流出的流动状态。由于存货的产地、价格、运费以及生产耗费的条件不同,使同一种存货的每一批的成本,往往不相同。这样就涉及领用或发出存货与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问题。具体计价方法是:

①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算法以及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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