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设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650页(1771字)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者填制的,是用来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证据。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

原始凭证按照取得的不同来源,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由本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或者个人,在办理有关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按填制凭证的手续不同,又分为一次凭证和累计凭证两种。

一次凭证是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虽然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的经济业务,但是,凭证的填制手续是一次完成的。例如购进材料验收入库时;由保管人员负责填制的收料单,车间或部门领用材料时按规定填制的领料单都属于一次凭证。收料单和领料单的一般格式如下:

累计凭证是连续反映一定时期内重复发生的若干项同一类经济业务,填制凭证的手续分次进行,一直到期末才完成。累计凭证是在一张原始凭证上连续、累计地记录同一类经济业务。例如:工业企业的限额领料单就是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某种材料的领用限额,每次领料时,要在限额领料单上登记,随时结出余额数,与限额对比。这种限额领料单可以简化凭证填制的手续,大大减少凭证的数量。限额领料单的格式如下: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与其他单位发生经济业务时,从对方取得的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外来原始凭证都是一次凭证。

作为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据,原始凭证必须载明有关经济业务的发生及完成情况,明确经办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原始凭证虽然有很多种类型,包含的具体内容也不相同,但是,它们都应具备一些共同的内容,原始凭证应该具备的基本内容,也叫凭证要素,通常包括下列几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凭证的编号;

(4)填制凭证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5)经济业务的基本内容,包括经济业务发生的数量、单价及金额;

(6)填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应该设置哪些原始凭证,应根据该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要全面反映经济业务,不能有遗漏,也不能重复。对于本单位使用的原始凭证,其格式应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计,凭证份数要能满足有关部门的需要,凭证的规格应与所用的记帐凭证协调,以便日后装订和保管。

对于一些重要的空白原始凭证,应该加强管理,例如银行支票、收款收据、销售发票等,要由专人进行管理,要注意凭证编号,建立健全重要原始凭证的领用的交回手续,防止假冒或者丢失。在使用原始凭证时,如果发生填错等情况,要按规定的办法注销,将作废凭证加盖有关戳记保存。

进行原始凭证设计时,主要应考虑下面几条原则:

(1)要考虑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设计原始凭证,首先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有关部门经济管理的需要。

(2)要贯彻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原始凭证,要全面反映经济业务,不遗漏也不重复;要根据本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加强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作到相互牵制。

(3)要简便易行。设计原始凭证既要满足各方面经营管理的需要,也要简单、适用,便于在各个环节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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