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第二军医大学出版社《精神神经科药物手册》第235页(2338字)

【制剂规格】 片剂:盐酸盐,5mg,10mg,20mg,30mg;控释片:盐酸盐,10mg,30mg,60mg;注射液:盐酸盐,5mg/0.5ml,10mg/1ml;控释片:硫酸盐,10mg,30mg,60mg。

【药理作用】 吗啡为阿片中最主要的菲类生物碱,为阿片受体激动剂。具有强大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提高痛阈,可导致睡眠并伴有欣快感;能抑制咳嗽中枢,产生镇咳作用;能提高消化道平滑肌和括约肌张力,使向下蠕动减弱而止泻或引起便秘。

口服易被胃肠道吸收,经肝脏时被迅速代谢,作用出现缓慢而持久。口服利用度低,常注射给药,皮下或肌内注射吸收快,30min吸收60%;静脉注射4mg,表观分布容积为4.4 L/kg,半衰期为2.4 h。吸收后迅速分布,虽只有少量透过血—脑屏障,但足以发挥药理作用。亦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一次给药,镇痛作用可持续4~6 h,半衰期为2~3 h,约1/3与血浆蛋白结合。绝大部分在肝内转化,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口服控释片血浓度达峰时间较长,一般为服后2~3 h,峰浓度也较低,消除半衰期为3.5~5 h。本品在达稳态时血药浓度的波动小。代谢产物主要由肾脏排出,少量经乳汁排泄。

【适应证】 适用于急性剧痛,对严重创伤、战伤、烧伤等疼痛均可得到缓解。心肌梗死和左心室衰竭患者出现心源性肺水肿,用吗啡后情况可暂时有所缓解。用于麻醉和手术前可保持患者宁静,进入深睡。偶用于恐惧性失眠、镇咳、止泻。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常用量:①普通片:每次5~15mg,15~60mg/d;极量:每次30mg,100mg/d。②控释片:最初应用本品者,宜从每12 h服用10mg或20mg开始,用量应根据疼痛的严重程度、年龄及服用镇痛药史调整用药剂量,达到缓解疼痛的目的。

(2)皮下注射。成人常用剂量:每次5~15mg,15~40mg/d;极量:每次20mg,60mg/d。

(3)静脉注射。成人镇痛时常用量5~10mg;用作静脉全麻不要超过1mg/kg,不够时加用短效的本类镇痛药,以免苏醒延迟、术后发生血压下降和长时间呼吸抑制。

(4)手术后镇痛注入硬膜外间隙,成人自腰脊部位注入,一次极量5mg,胸脊部位注入应减为2~3mg,按一定的间隔可重复给药多次。注入蛛网膜下隙,一次0.1~0.3mg,原则上不再重复给药。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巴比妥类及镇静药物合用,可增强本品呼吸抑制作用;与吩噻嗪类药合用,可增强本品镇痛、镇静、呼吸抑制作用。

(2)与异丙嗪合用不仅增强本品镇痛作用,而且异丙嗪轻度抗胆碱和止吐的作用可减弱本品收缩平滑肌及呕吐等不良反应。

(3)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能增强并延长本品的中枢抑制作用。

(4)长期使用能增强抗凝药的作用。

(5)烯丙吗啡、纳洛酮可有效地拮抗本品的作用。

【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眩晕、恶心、呕吐、便秘、排尿困难、嗜睡、呼吸抑制等。急性中毒表现为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极度缩小、血压下降,并可致呼吸麻痹而死亡。连续使用3~5d即可产生耐药性,用1周以上则可成瘾。成瘾后一旦停药可产生严重戒断症状。

【注意事项】

(1)脑外伤颅内高压、支气管哮喘、肺源性心脏病代偿失调、甲状腺功能减退、皮质功能不全、前列腺肥大、排尿困难、呼吸抑制者、严重肝功能不全、休克未控制前、炎性肠梗阻者及临产妇、哺乳期妇女均禁用。

(2)急性左心室衰竭晚期出现呼吸衰竭、肝功能减退、疼痛原因不明者应忌用。婴幼儿和老年人慎用,未成熟新生儿勿用。

(3)不得与氨茶碱、巴比妥类钠盐等碱性液、溴或碘化物、碳酸氢钠、氧化剂(如高锰酸钾)、植物收敛剂、氢氯噻嗪、肝素钠、苯妥英钠、呋喃妥因、新生霉素、甲氧西林、氯丙嗪、异丙嗪、哌替啶、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唑以及铁、铝、镁、银、锌化合物等接触,以免发生混浊沉淀。

(4)吗啡注入硬膜外隙或蛛网膜下隙后,应监测呼吸及循环功能,前者24 h,后者12 h。

(5)慎用于肾绞痛、胆绞痛,可使疼痛加剧,必要时和阿托品合用。

(6)盐酸吗啡或硫酸吗啡控释片均必须整片吞服,不可截开或嚼碎。

(7)应用大量吗啡进行静脉全麻时,常和神经安定药并用,诱导中先可发生低血压,手术开始遇到外科刺激时血压又会骤升,应及早对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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