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A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编临床用药手册》第664页(878字)

【别名】 视黄醇,抗干眼病维生素,维生素甲,Retinol。

【作用与用途】 本品可促进生长、维持上皮组织,如皮肤、结膜、角膜等的正常机能,并参与视紫红质的合成,增强视网膜感光力;还参与体内许多氧化过程,尤其是不饱和脂肪酸的氧化。口服极易吸收,吸收后贮存于肝脏中,几乎在体内全部代谢分解后经尿及粪便排出。临床上用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如夜盲症、干眼病、角膜软化症及皮肤粗糙等,也可用于妊娠期、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促进机体的生长发育,还可用来增强机体免疫反应和抵抗力,预防上皮癌、食管癌的发生,加速伤口愈合等。

【剂量与用法】 口服:轻度维生素A缺乏:3万U~5万U/日,分2~3次口服,症状改善后减量。婴儿600U~1000U/日,儿童2000U~3000U/日。严重维生素A缺乏,10万U/日,3日后改为5万U/日,2周后改为1万U~2万U/日,用药2个月;吸收功能障碍或口服困难者可肌肉注射,5万U~10万U/日,3日后改为5万U/日,用药2周;1~8岁儿童,0.5万U~1.5万U/日,用药10日;婴儿0.5万U~1万U/日,用药10日。

【注意事项】 ①食物中脂肪、蛋白质与体内的胆盐和维生素E对本品的吸收有密切关系,缺乏这些物质可导致吸收降低。②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维生素A过多症,甚至发生急性或慢性中毒。以婴幼儿较为多见,其表现症状为食欲不振、皮肤发痒、毛发干枯、脱发、口唇皲裂、易激动、骨痛、骨折、颅内压增高、前卤宽而隆起、肝肾损害、软组织钙化等。停药2周后可消失。一般成人一次量超过100万U、儿童一次量超过30万U即可致急性中毒。不论成人或儿童连续每日服10万U超过6个月可导致慢性中毒。③孕妇用量每日不超过6000U。

【剂型与规格】 胶丸剂:2500U/丸,5000U/丸,其他剂型见维生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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