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公报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56页(2734字)

【简介】:

统计公报是一种专题性公报,是公报中用于国家和政府统计机关发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情况的一种公文。我国统计部门发表这类公报时通常以年度(或半年度)为计数的时间单位。地方的统计公报一般不对外,只在地方报刊发表。

统计公报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构成:

(一)标题和题下标示 统计公报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时间和公报的内容)和文种类别(统计公报)三部分组成,一般不能有省略。题下要准确标明发布该公报的时间。如属年度统计公报。标题的时间和题下标明的发布时间应相差一年。

(二)正文 正文可分为概述和分述两大部分。开头的概述,一般要对公报公布时限内的情况加以综合介绍,简明扼要地分析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分述部分要详细介绍各方面的具体情况,通常都要对照上一年进行比较,以见其本年度、半阶段的发展、不足。有的统计公报在结尾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简要的建议。

统计公报的法定作者和日期已见标题和题下标示,不必另外注明。

统计公报的数据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要准确可靠,保证其权威性。公布的内容要有选择性;统计公报的法定作者必须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统计机关。

【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1991年2月22日)

1990年,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贯彻执行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供需矛盾有所缓解,农业喜获丰收,主要比例关系有所调整,物价得到有效控制,国际收支状况改善。整个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促进了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果。初步统计。全年国民生产总值17400亿元,比上年增长5%;国民收入14300亿元,比上年增长4.8%。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是:产成品积压增多、经济效益下降,财政困难加剧,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加大。

一、农业

1990年,各地重视农业,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落实“科技兴农”措施,加之自然气候条件适宜,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全年农业总产值7382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其中种植业产值增长8.3%,林业产值增长2.2%,牧业产值增长5.9%,副业产值增长3.4%,渔业产值增长6.7%。

主要农产品产量全面增产。粮食总产量43500万吨,比上年增长6.7%,再创历史新水平,棉花、油料和糖料生产大幅度增长,蔬菜、水果生产又获丰收。但1990年农业丰收并不表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已经稳定在一个新的水平。

(略)

二、工业

(略)

三、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

(略)

四、运输邮电

(略)

五、国内商业和物资供销

(略)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业

(略)

七、科学技术

(略)

八、教育、文化

(略)

九、卫生、体育

(略)

十、人民生活

居民消费需求有所回升。据抽样调查,1990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可用于生活费的货币收入为1387元,比上年增长1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6%。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30元,比上年增长4.7%,扣除商品性支出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8%。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有些居民家庭实际收入有所下降。

城镇就业继续增加。1990年全国城镇安置待业人员400万人。年末全国职工人数为139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7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职工达1352万人,增加162万人。年末城镇个体劳动者700万人,增加50万人。

1990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2960亿元,比上年增长13%;职工平均货币工资215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9.7%。

城乡储蓄大幅度增加。1990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70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7亿元,增长36.7%。

城乡居住条件又有改善。1990年城镇新建住宅1.8亿平方米,农村新建住宅6.6亿平方米。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1990年全国各类社会福利院床位达76.1万张,收养58万人。城乡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得到国家救济达4481万人。全国已有25.1%的乡镇建立了农村社会保障网络,城市社会服务网络也有较快发展,已建立起各种社区服务设施8.8万个。

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1990年各类财产险承保总额25749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国有54万户企业参加了企业财产保险,9089万户居民参加了家庭财产保险,有21736万人参加了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共处理国内财产保险赔案287万件,支付已决赔款81.1亿元,为925万人支付人身保险赔款26亿元。

十一、人口

1990年全国人口出生率为21.06‰,死亡率为6.67‰,自然增长率为14.39%。。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143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29万人。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未包括台湾省。

(2)各项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各项指标对比的基期数,除1989年末人口数按第四次人口普查数作了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按新的商品房统计口径作了调整外,其余均为《中国统计年鉴》发表的正式统计数。

(4)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30元,其自产自用产品价格是按原定的国家牌价计算的,与历年资料可比,如改用合同定购综合平均价计算,则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83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