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文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中国文书大典上卷》第333页(447字)

【简介】:

水政文书尚未形成固定格式,目前使用较多的有罚没款规定、取水许可证等。取水许可证的格式比较稳定。取水许可证应写明许可证字号及被准许单位名称、准许取水地点及水类(河流水、湖泊水、地下水等),并且须注明取水许可的有效期,落款处须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及发证机关印章,注明发证年、月、日。

【范例】:

取水许可证

取水证×字〔199×〕第×号

经审查,准许南方自来水公司在北河按规定取(河流水、湖泊水、地下水),特发此证。

有效期自1993年4月1日至1994年4月1日

××省××水利电力局(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章)

一九九×年×月×日

注:准许取用的水种打√号,不准许取用的水种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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