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咨外交部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84页(451字)
【事件内容】:
准咨开,据赤峰蒙汉绅商代表鲍喜等电称,日人纷纷来赤营商,并设领事官,应请速置审检厅,免失裁判权,并请速辟商埠、建筑铁路,以利交通等情。宜如何筹划进行之处,自应由主管各部详加酌夺,以期妥协。咨请按照主管事项查核见复等因,并准国务院函农商部咨及该代表分电到部。当经专就关于铁路一项,详加研究。惟查铁路系统通则,论路线宜先干后支,论国情宜由内达外;赤峰为北京屏障、东省咽喉,关系极为重要。葫芦岛为东北海岸要地,然系新辟商埠,发展尚需时日。以地势言,葫至赤为支线,而京至赤峰为干线;以国防言,葫赤为由外入内,而京赤乃由内及外。准斯以观,似宜先修京赤,再筑葫赤,然后本末分期,根据确实。至该二路之建筑费,京赤约800里,按平均每里约3万元估计,需银2 400万元,葫赤约500里,需银1 500万元。惟目下部款奇绌,而此路有关国防且有外交上之关系,似不能借款兴筑,虽认为应修之线,一时尚难见诸实行。除咨陈国务院并咨复农商部外,相应咨复贵部查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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