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致交通部函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48页(436字)
【事件内容】:
径密启者:此次日英会攻青岛,我国不得已仿照日俄战争先例,划出特别战区,原声明潍县以西仍属完全中立地点,日军不得前进;乃日军借口军事必要,兵越潍县,进据胶济铁路全线。迭经本部严重抗议,日军悍然不顾,久据弗退,近且公然开车售票。此事政府既不能诉之武力,但以笔舌争论,迄未解决。本部查胶济铁路名为中德公司,华股实居少数,此项问题恐非连同胶澳各问题,一并俟欧战议和时,付之大会讨论解决,不能得公允结果。对于该路解决办法,贵部有何意见,务希先事详加讨论,密复本部,以备参考为荷。
(《中日关系史料——路矿交涉》,页309)
[1914年10月29日]驻京日使,以私人名义,至外交部声明:奉政府训令,派军队分占潍县铁路,请表同意。外交部以此举显违中立,严词拒绝。并电驻日公使陆宗舆,令向日政府提出抗议。
(《东方杂志》1914年11月第11卷第5号,“中国大事记”,页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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