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223页(869字)

2.6 内蒙古自治区通过办学校、办进修班、带徒弟等措施,培养出三千六百多名蒙医。 (《光明日报》61.2.8.②)

3.7 内蒙古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为各旗县培训了兽医诊断人员四十六名。 (《光明日报》61.3.7.②)

5.25 自平叛和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广大农村和牧区,藏、珞巴等少数民族地方干部已有一万多名。其中,任乡长职务的有两千名。 (《西藏日报》61.5.25.①)

5.27 青海省少数民族兽医技术人员已有三千多名。其中、达到三员(放牧员、防疫员、配种技术员)结合水平的防疫员有四千多名。 (《青海日报》61.5.27.①)

7.21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各民族中医、草药医生已达二千六百多名。 (《光明日报》61.7.24.①)

8.27 昆明农学院农学系干部训练班,培训了汉、彝、白、傣、苗、回、纳西、拉祜、瑶、僮(壮)、侗等十几个民族的农业干部一百二十三名。 (《光明日报》61.8.27.②)

8月 一年来,青海省民院干训部,培训出藏、蒙古、土三个民族的干部四十八名。 (《光明日报》61.9.14.②)

10.7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干部学校,先后培养和轮训了民族干部三千二百多名。 (《云南日报》61.10.7.③)

11.15 青海省卫生厅在西宁市和玉树、黄南、海南等藏族自治州举办的藏医进修班,培训了藏族民间医生一百七十二名。青海藏、蒙古、回、土、撒拉、哈萨克等少数民族的医师、医士、药剂师和检验、护理等医务工作人员已有近五百名。 (《光明日报》61.11.16.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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