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价值评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湖北人民出版社《企业管理公式辞典》第409页(997字)

价值工程活动的重点是功能分析,在功能分析中,通过对价值工程活动对象中各功能价值的计算,评价系统中各功能的重要程度,找出低价值区,明确需要改进的具体功能范围,称功能价值评价。

功能价值的计算,仍采用这个基本公式,但它的含义却有所不同。功能价值的计算有绝对值法和相对值法两种,这两种算法中,具体含义的计算公式为:

(1)绝对值法:

(2)相对值法:

可统一为下式

式中:Vi表示第i个功能的价值(或价值系数);Fi表示第i个功能的功能评价值,以货币表示(或功能评价系数,无量纲);表示第i个功能的现实成本,以货币表示(或成本系数,无量纲)。

按照这个公式对功能进行评价,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

(1)V<1,即F<C。说明评价对象功能的现实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因此,评价对象功能应设法降低成本,提高价值,应是价值工程活动的重点对象。

(2)V=1,即F=C。

说明评价对象功能的现实成本等于功能评价值,反映出评价对象的设计与制造是合理的,一般不作为价值工程活动对象。

(3)V>1,即F>C。

说明评价对象功能的现实成本小于功能评价值。

究其成因,一般有两种情况:

①由于评价对象的功能不足,而现实成本偏低造成。这时,应对其功能进行细致检查和分析,考虑适当增加成本来弥补功能的不足。

②由于评价对象的设计与制造先进、采用的材料合理或技术水平先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造成的,使得功能已满足要求而成本较低。

这是一种好现象。

因此,碰到V>1的情况,应作研究分析,才能确定是否为活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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