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湖北人民出版社《禅宗词典》第279页(136字)
对参禅悟道的情况给予鉴定、印证。
禅家认为新悟入者应由得道禅师给予证明。《法演语录》卷中:“达摩大师云:‘谁得吾正宗,出来与汝证明。’”《明觉语录》卷一:“棒头取证,喝下承当,意句交驰,并同流浪,其有知方作者,相共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