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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青年读书辞典》第30页(780字)

【着者】:

黄宗羲着。

黄宗羲(1610-1695),中国明清之际哲学家、思想家,与孙奇逢、李颙并称三大儒。黄宗羲学问渊博,对天文、算术、乐律、经史百家以及释道之书,都很有研究,史学上成就很高。《明儒学案》开浙东史学研究的风气,为中国最早的有系统的学术思想史专着。成书于康熙15年(1676年)。

全书62卷,按照明代学术的师承关系,共立崇仁、白沙、河东、三原、姚江、浙中五门、江右五门、南中五门、楚中五门、北方五门、粤闽五门、止修、泰州、甘泉、诸儒、东林、蕺山等19个学案,详细记载了明代儒家各家的行状和思想学说,论述了明代理学各派的源流演变和特点。“学案”指学术思想史。

本书的要旨是把明代学术分源别派,将其学说要旨,从全部原着中摘录出来,其真谬、深浅、纯杂,一概由读者自己去作判断。在哲学观点上,黄宗羲反对宋儒“理在气先”之说,认为“理”不是实体,只是“气之流行而不失其则者”,或气之“自有条理”者,它不是神秘莫测和不可知的,而是有一定规律、条理可寻,亦即是可知的。

但是他又说:“气质人心是浑然流行之体,公共之物也”;“盈天地皆心也”,说明黄宗羲思想上具有泛神论的倾向。对宋明理学争论的“性情之辩”问题,他的看法是,性与情二者不可分离,但二者的关系是主从关系,情为主,性为宾,性依存于情,因情而见,没有情也就无所谓性。此外,他还对儒释之辨、王门“四句教法”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本书以学案体的形式加以编纂,其资料完备、体例严谨、论述精当等方面,远远超过以前的学术史着作。

在方法上也有它的独到之处,对各派学术思想,往往以十分精当的论断,画点睛地点出其特点,使人一目了然;它所编的人物传记,立论新颖,不落俗套,文字精练。这都是本书的显着特点。

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沈芝盈点校的《明儒学案》(上、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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