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式的选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理财手册上》第176页(856字)

在国际贸易中,常常为交易当事方所选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类:①类是收付双方不借助银行所提供的信用,仅仅通过银行来办理收付业务,即汇付和托收;②类是收付双方由银行提供信用,并通过银行办理收付业务,即信用证。具体到一笔业务,当事人到底使用何种支付方式,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交易的需要。

1.汇付

一般应用于金额较小的收付业务,如货款尾数、样品费用等等。如果遇有金额较大的款项采用汇付方式,应该选择电汇,这样虽然费用略高一些,但风险较小,还是合算的。

2.托收

对于大额贸易或大额款项的收付,托收是可以采用的支付方式之一。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采用托收方式反映了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信任。如果进口商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付款的义务,将导致出口商蒙受损失。

在当今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状况下,出口商为了取得竞争上的主动,往往用托收来代替信用证方式收付货款,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托收方式本身固有的风险,出口商须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时掌握国际市场行情,以减少损失的可能性。

3.信用证

信用证收付方式是在托收方式的基础上演变出来的一种支付方式。它的应用,对进出口交易双方来说都有很大的益处。进口商可以在支付货款时取得代表物权的凭证-提单,用信用证的条款约束出口商保证所交付货物的品质、数量和交付期。出口商则可以在取得装船单提单后,上可从银行收取货款,加速了资金的周转,而且出口商因为通常是在收到信用证后才发运货物,所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托收项下可能发生的钱货两空的局面。由此可见,银行的介入解决了交易当事人之间缺乏信任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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