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743页(275字)
①汉代为军队编制单位,有时“部”、“曲”分称,参见“部”、“曲”。
有时合称“部曲”,一般指部队。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沿汉代旧称而泛指部队,但在一般情况下指私人武装。以三国吴、魏为多。《三国志、邓艾传》:“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曹魏的李典、李朔等人亦有部曲。《三国志·满宠传》:“李朔等各拥部曲”。部曲的任务是耕战结合,如李矩的部曲“阻水筑垒,且耕且守”(《晋书·李矩传》)。部曲世代相袭,身份地位低下。他们隶属主人,不得擅自逃离,也没有婚姻自主权。男部曲死后,主人有权将其妻指配给另外的部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