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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期间德国对华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99页(1088字)

希特勒纳粹党执政后至太平洋战争爆发期间的德国对华政策。

可分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33年至1936年底,希蒋关系异常亲密。当时希特勒为了发展军备,亟需中国的战略原料;蒋介石为了实行“剿共”政策,对德国法西斯理论、军事制度、军火生产等亦甚欣羡。因此,在经济方面,中德两国以“易货贸易”形式,将中国的战略原料如钨、锑、钼等换取德国的军火与工业设备。德国为此制订“战略原料四年计划”,希望从中国获得更多原料,以备发动世界大战。

为此德国设立“战略原料四年规划局”,组织哈普诺公司专负其责。希特勒与蒋介石并曾多次互致信函,促进“易货贸易”的发展。

在军事方面,1934-1938年,德国曾先后派出退役的国防军总司令赛克特将军与陆军大将法根豪森将军为蒋的最高军事顾问,又派出大批军官成立驻华军事顾问团,分配在国民党军队的首脑机关与军事院校内担任顾问,并帮蒋介石组训了3个全副德式装备的机械化师。在政治方面,当时双方政府代表团频频互访,在中日冲突初期,德国曾拒不承认伪满洲国,甚至表示愿意支持中国反对日本霸权的斗争。

第二阶段从1936年11月德日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时起至1938年5月,是中德关系由热趋冷的时期。

由于德日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结成同盟。

德国在日本逼迫下,其对华政策处于困境之中,但德国对中日战争的爆发仍采取中立态度,向日本表示“不要期望德国会赞成日本的行动”,继续向蒋介石运送军火,德国军事顾问团也仍留南京。1937年10月,德英秘密谈判中止,希特勒决定改善德日关系,宣布在远东问题上原则上与日本“合作”。

同时德国政府推迟了所有德中军火贸易与工业贸易谈判,部分停止现有军火贸易合同的履行,并向蒋介石表示,不再向中国提供贷款。另外,德国为了从中国获取更多的战略原料,又令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对中日战争进行所谓调停。

1938年2月,由于国共合作抗日和日本的逼迫,希特勒在政府中清洗了一批倾向支持中国的高级官员,并正式承认伪满洲国,5月又下令撤回驻华军事顾问团与撤消中德之间的一切军事贸易合同。

中德关系出现几乎全面破裂局面。第三阶段从1939年春至太平洋战争爆发,是中德关系由暧昧到完全破裂的时期。中德关系出现几乎破裂局面后,德国仍然与国民党政府有着秘密的战略物资与军火互换贸易,并曾不顾日本的反对,在昆明设立领事馆,甚至根据蒋介石政府的反共态度,引诱其加入德、意、日三国轴心同盟。

直到德苏战争爆发,德国宣布承认汪精卫南京伪政权,蒋介石始宣布与德国断交。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正式参加同盟国,向德国宣战,中德关系遂彻底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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