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蒙协约》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81页(313字)
沙俄为控制、吞并外蒙古迫使清政府签订的协约。
辛亥革命后,沙俄乘机策动外蒙古“独立”,拥立哲布尊丹巴为“额其汗”(皇帝)。1914年9月起中、俄、蒙在恰克图举行会议,并于次年6月7日在恰克图签订《中俄蒙协约》。
全文22条,另有两个附件。协约规定:沙俄承认中国对外蒙的“宗主权”,中、俄承认外蒙“自治”,其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哲布尊丹巴取消“大皇帝”称号及“共戴”年号,由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用中华民国年历,兼用蒙古干支纪年;中国政府承认沙俄在外蒙有驻军权、领事裁判权、通商等特权;中、俄两国及自治外蒙古之“代表”会同办理“中国与自治外蒙之正式划界”,在协约签字后两年内开始会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