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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拒绝苏联有损中国主权的建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365页(479字)

苏联于1958年先后向中国提出两项有损中国主权的建议:(1)4月18日苏联国防部长林诺夫斯基致函中国国防部长彭德怀,建议在1958-1962年间,在中国领土上由中苏合建一座大功率的长波发报无线电中心和一座远程通讯的特种收报无线电中心,以便指挥苏联在太平洋地区活动的潜艇。

中国考虑到这两个中心的建设将牵涉中国主权问题,表示:既然苏联认为有必要建设,中国同意,但费用由中国负担,主权是中国的,建设过程中可向苏联订购一部分器材,也可请苏联专家协助解决技术问题,建成后共同使用。但苏联坚持为中苏所共有,遭到中国拒绝。

(2)7月21日,苏联驻华大使尤金以赫鲁晓夫名义向毛泽东主席提出:苏联的自然条件使它不可能充分发挥新型潜艇舰队的作用,希望与中国建立一支共同的潜艇舰队。毛泽东当时考虑到这也是牵涉到中国的主权问题,只能由中国进行潜艇舰队的建设,由苏联提供技术援助,建成后归中国所有,由中国负责指挥,但可配合苏联海军为抗御共同敌人而活动。

中国拒绝苏联上述建议后,虽为中苏关系后来的恶化投下了阴影,但却捍卫了中国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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