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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加坡)建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381页(345字)

中新两国于1990年10月3日正式建交。

过去两国虽无外交关系,但两国已建立了良好的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关系。两国领导人曾多次互访。1981年两国互设了商务代。1990年8月李鹏总理访问新加坡期间,与李光耀总理就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1990年9月12日至15日,以徐通美大使为首的新加坡政府代表团和以徐敦信外交部部长助理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北京就两国建交问题进行了具体磋商。1990年10月3日中新两国外长在联合国签署联合公报,宣布两国自即日起正式建交,两国政府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建交并互派大使。

中新建交,不仅会使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和加强,而且使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关系,进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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