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中国丝绸之路辞典》第652页(624字)

东经75°56′~76°04′、北纬39°25′~39°35′。喀什噶尔的简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部,塔里木盆地的西北边缘,克孜勒河的北岸。从此向东可通阿克苏,与中国内地相连,向西通费尔干纳盆地,可到锡尔河和阿姆河中下游,南到和田,北可进入吉尔吉斯草原。远在公元前1、2世纪时即出现了市镇及商业贸易。西汉时为疏勒国都疏勒城。唐朝以来,其城名又有迦师祗黎、佉沙、迦师等异称。唐朝政府在其境内设都督府。10世纪初叶,喀喇汗王朝的奥古尔恰克从巴拉沙迁都至此。10世纪中叶,奥古尔恰克的一个王子萨图克·勃格拉汗皈依了伊斯兰教,从此,此城便成了新疆的第一个伊斯兰城市。1132年,西辽占据此城,作为它在天山以南的统治中心。15世纪末,蒙古杜格拉特人阿巴拜克尔在此建立了政权。明末清初,此城基本上被伊斯兰教伊禅的白山派所控制,因而白山派的思想影响很深。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将领兆惠攻克此城,旋即在此设参赞大臣,以总南路八城的军政事务。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政府在旧城(又称回城)之西筑城,赐名“徕宁”,以驻参赞大臣。徕宁城于道光六年(1826)被张格尔所毁,一直未曾重建,但旧城一直完好。光绪九年(1883)设县,称为疏附。1953年设立喀什市,疏附县则迁到托库萨克。现市区进一步扩大,有人口21.5万,居民为维吾尔、汉族。名胜古迹有阿帕克霍加墓、艾提尕尔清真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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