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534页(751字)
是通过音乐形式表现出来的国家象征。通常在庄严集会、国家庆典和国际交往仪式上演奏或演唱。国歌大多数是专门创作的。也有的采用传统的革命歌曲或爱国歌曲,还有的采用古老的歌词谱以新曲,或者采用传统的革命歌曲、爱国歌曲、古典歌曲的曲调新填歌词。有的国家如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有两首或两首以上的国歌。现今世界上有40多部成文宪法规定了国歌的内容。国歌的歌词都是各国按照自己的特点或需要决定的。有的歌颂本国的光荣历史或历史传统,有的歌颂本国的革命和取得的胜利,有的指明国家的政治方向和奋斗目标,有的抒发革命的情怀和爱国思想,有的赞美本国的地理环境、民族性格、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有的歌颂宪法或国旗、国徽,有的歌颂民族英雄,有的歌颂和祝福国家元首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民族危亡关头的1935年,是两位共产党员田汉和聂耳共同创作的,由田汉作词,聂耳谱曲,是以抗日救亡为题材的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自诞生以来,在人民中广为传唱。它不仅是30年代中国人民英勇奋斗,不怕流血牺牲的形象的概括,也是中华民族勇敢、坚毅、团结和充满必胜信心的斗争精神的体现。这首被称为中华民族解放号角的战斗歌曲,对激励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起了巨大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1949年9月27日的会议上决定把《义勇军进行曲》这首歌作为代国歌,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热烈拥护和欢迎。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曾通过了改动国歌歌词的决议。但对于这种改动,各方面一直有不同意见。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根据许多代表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决议恢复原来的歌词,激发全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勇往直前的战斗豪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专门决议的形式确立了国歌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