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委员会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41页(318字)
指中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检察委员会委员由国家权力机关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检察委员会一般由7人至9人组成,其成员包括正、副检察长等。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对公安机关依法申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准备向法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也要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