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资产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647页(1354字)

一、递延资产概述

1.递延资产及其性质

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递延资产实质上是待摊费用,但它与流动资产中的“待摊费用”是有区别的。递延资产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它是按年进行逐年摊销的费用,它的受益期涉及数年,但待摊费用属当年内摊销的费用。因此,前者属于资本性支出,后者属于收益性支出。

2.递延资产的主要内容

(1)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等支出。

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不得计入开办费。

开办费自银行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摊销期不得短于5年。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属于长期待摊费用,在有效租赁期内平均分期摊销。

二、递延资产核算实例

递延资产是通过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的。该科目用来核算银行发生的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诸如开办费、金融债券发行费用、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发生递延费用时,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递延资产”科目。在递延资产科目下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例4]招商银行国际业务部下设分支机构,以存款支付开办费150000元,按5年分摊。

(1)支付开办费时,记:

借:递延资产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2)当年分摊费用时,记:

借:营业费用 ¥30000

贷:递延资产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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