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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船只、汽车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757页(367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劫持船只、汽车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的交通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犯罪客观方面是劫持行为。所谓“劫持”是指以非法地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控制船只、汽车或支配其行驶的路线。劫持行为的认定有两个方面:①行为人是否有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相当于暴力、胁迫的方法;②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强行控制船只、汽车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实施犯罪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中国《刑法》第122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用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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