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原告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979页(350字)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即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在中国民事诉讼中,公民、法人和具有独立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非法人组织都可以成为民事原告。原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与民事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在诉讼中与被告处于相对的地位。虽然原告不一定就是实体权益的享有者,但其和被告一样都要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如何正确确定民事案件的原告,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立民事案件的原告须注意:以实体法律关系为准;注意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否依然存在,如果已经不复存在,实体权利义务由谁承担;分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还是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