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41页(306字)
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予以拒绝的行为。票据抗辩分为两种:(1)物的抗辩,即票据债务人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发生的事由而向一切票据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如有关票据无效的抗辩、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的抗辩、票据债权已经消灭的抗辩等;(2)人的抗辩,即票据债务人基于与特定债权人之间发生的事由而向特定债权人行使的抗辩,如基于原因关系行使的抗辩。对于票据抗辩中的物的抗辩,票据法不予限制。对于票据抗辩中的人的抗辩,票据法则给予限制: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