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85页(248字)
是提起公诉的一种方式。即检察官在提起公诉时,除起诉书外,不得附加可能使审判官对案件产生先见的物证和文书,也不得在起诉书中引用这类内容。其用意在于要求法院于第一次审判期日前对案件完全处于没有成见的状态,以便作出公正的裁断。日本是较典型的实行起诉一本主义的国家。中国现行起诉方式与之类似,但并不完全相同,因为中国起诉书的内容包括了被告人的有关情况,如以前的犯罪情况等,而这在实行起诉一本主义的国家是禁止的,理由是这会导致审判法官对刑事被告人产生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