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正义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086页(316字)
又称“合同正义”。指契约双方的给付之间应具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契约正义的主要内容为:(1)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因为这两种给付在客观上是否相当,涉及的因素很多,较难判定,故合同法采取主观等值原则,即当事人主观上愿以此给付换取对待给付,即为公平合理,至于客观上是否等值,在所不问。但在胁迫、欺诈、乘人之危等情况下违背真意订立合同,则依客观等值原则处理。(2)风险的合理分配。如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如何在当事人之间分配。(3)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的合理分配。附随义务的合理配置,损害赔偿的合理归责,免责条款的法律规制等,都是契约正义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