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111页(219字)
指以不正常的低价出口产品的行为。按GATT第6条的规定,只要“一国产品以低于该产品正常价值,销入另一国商业领域”,就构成倾销。“正常价值”是指“相同产品旨在出口国国内消费时,在正常交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若无此价格时,则为“相同产品向第三国(一般称为替代国)出口,在正常交易过程中的最高可比价格”,或者“该产品在原产地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增加的销售费和利润”(一般称之为“推算价格”)。